靈芝是一種比較珍貴的藥材,同時也是上等滋補佳品。靈芝在我國應用歷史非常悠久,早在《神農本草經》就已經記載靈芝:“上品,主養命,多服久服不傷身,久食輕身不老”。直到如今,依然有很多人喜歡用靈芝來滋補強壯身體,那么,靈芝煲湯時放多少比較合適呢?

靈芝的用法多種多樣,比如可以直接開水煮沸、開水沖泡、煲湯以及泡酒等。其中,用靈芝煲湯也就是我們傳統的“藥膳”。靈芝可以用于搭配任何一種肉類食材,比如雞肉、鴿子或者牛羊肉等。每次的使用量在10-15g左右為宜。靈芝用量過少,其滋補效果不明顯。靈芝用量過多時,苦味會過于明顯,影響食材的美味。因此,適量即可。
同時,靈芝在煲湯時選擇后放即可,在美食將熟之前放入,小火悶煮15-20分鐘左右,其中的多糖等營養便會逐漸的被釋放在高湯中。待美食做熟之后,喝湯吃肉,老少皆宜。而如果一開始便將靈芝放入,不僅苦味會更加明顯,同時,也沒有太大必要。因為靈芝在15-20分鐘的煮沸時間內,其成分基本會逐漸滲出待盡,煮沸太久沒有太大意義。
在選擇靈芝時,應選擇外觀良好且形體完整的靈芝。靈芝屬于菌類,多為一年生。采栽成熟的靈芝通常是在曬干之后備用,但存儲不當時容易發生霉變或者蟲蛀的情況。被蟲蛀之后的靈芝不僅營養滋補價值流失,同時會附著蟲卵以及其他微生物,對人體有很大安全隱患。因此,靈芝雖是煲湯的上等滋補佳品,品質把控更為關鍵。